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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同志赴我所考察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2/6/7
  2012年6月6日,在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同志关于省司法厅党委对于律师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听取了佛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刘坚明同志对佛山律师党建工作的总体介绍,审阅了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吴兴印同志关于至高律所党建工作的汇报。
  首先,陈书记从律师行业是“两新”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织一把手亲自抓党建、探索和把握党建工作的规律等方面向会议传达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律师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其次,吴兴印同志从律师所党支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逐步推进;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拓宽思路、统筹方法四个方面对律师所党建工作如何有效开展并持续下去向会议作了报告。并就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具体在
  党员律师服务基层、化解基层矛盾;党员律师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主导的信访工作;党员律师积极参加基层公益活动;
  党员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党员律师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积极参加党团共建活动;党员律师积极参加党性修养教育活动;提供条件,设立基金,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教育党员主动承担基层责任;响应基层需求,建立由党员律师组成的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等方面向会议全面解读了至高所近年来在律师党建工作方面的成绩。
  再次,吴兴印同志从党员律师缺乏基层社情民意的知识储备;律师服务基层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律师服务基层盈利模式有待尝试;坚持律师党员单独解决基层矛盾的同时,着力打造律师所党支部流程化解决基层矛盾的机制;坚持基层矛盾的事后解决为抓手,着力打造基层纠纷事后解决与事前预防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最密切联系群众的法律服务为先导、着力打造多层次法律梯度进基层的局面;坚持“面对面”非常态法律服务为起点,着力打造网络化、常态化的“点对点”法律服务模式为依归;坚持服务基层党员律师自我总结为起点,着力打造律师所之间的相互总结、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部门二次总结为渠道,形成更高层面的共识,为有效解决类型化矛盾提供统一尺度;坚持个案法律宣传的同时,着力打造类型化案件的普适教育;坚持党员律师带法下基层为起点,着力打造党员律师与基层民众双向学习,共同提高为依归;坚持以法律解决纠纷为主流,着力打造多种力量、多种途径定纷止争的良好局面等方面给出了律师党建工作的修正方向与创新路径。
  参加会议的领导有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陈建,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严贤德,省司法厅组织教育处副处长李堪军,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叶港,佛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刘坚明,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易新华,禅城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陈永共,佛山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夏莉,佛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吴兴印等。
 
会议现场
 
陈伟雄书记一行与我所吴兴印书记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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