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经专业能力测试、管理人考核评审(暨惩戒)委员会评定、拟任名单公示及异议核查等程序,我所成功晋级为广东省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
我所于2019年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为广东省破产案件三级管理人。自入选名册以来,我所认真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专业、高效地承办每一宗破产清算案件。为适应破产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通过吸收、内部人才培养的方式,办案队伍已壮大至11人,办案团队稳定、人员配置梯队化、团队协作的模式是业务队伍建设的特色和亮点:核心律师负责全面统筹、案件质量总体把关;主办和协办律师负责个案的具体办理;工作人员负责基础性事务如开户刻章接管注销等工作。分工明晰、保证质量且高效完成每件破产案件的办理。
经过五年的发展,破产清算业务及其上下游业务已逐渐成为我所的特色业务板块,包括代理与公司清算、破产、重整有关的衍生诉讼;接受困境企业的委托,就拟清算/破产/重组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调查服务;在破产案件中作为债权人、投资人的专项法律顾问,提供包括资产尽调、破产申请、债权申报、投资分析等一系列全方位法律服务等等。至今累计承办了过百宗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案件及资产超千万的案件,其中“佛山市玻璃工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佛山市高明威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先后入选2021、2022年度经典案例,并于2021年度获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结案能手奖”;2023年6月,我所破产业务团队承办的两宗强制清算案件获得当事人赠送的感谢信,对业务团队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以及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成果给予高度的肯定和赞扬;2023年11月,破产业务团队的多名骨干律师任职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委员,发挥业务特长为破产工作的高效推进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2024年2月,破产业务团队通过对破产企业资产的优化处理,为税收部门成功创收逾千万元的税收收入,荣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颁布的“2023年度纳税超1000万元企业”牌匾。
破产管理人等级是体现破产清算业务能力的一张重要“名片”,这次晋级为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充分彰显了我所的综合实力,是对我所过往成绩的再一次肯定,也是对至高律师团队的鼓舞与鞭策,为我所继续深耕破产业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我所将再接再厉,不断开拓,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