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作用。《民法典》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近日,我所房地产事务部就《民法典》疑难点集中展开了讨论和研究,特别就《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建筑工程方面的有修改的法条进行了比对和解读。
研读会上,我所房地产事务部各骨干律师对《民法典》中新增的与自身业务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分享和解读。如关于用益物权,《民法典(草案)》第三分编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
又如《民法典(草案)》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三是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此外,律师们还将以往办结的案件结合《民法典》新规定进行了法律分析,模拟新规下的案件办案思路,积极提升个人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