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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律所入选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公共服务机构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4/30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0〕378 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入库申请、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我所于4月28日确定入选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公共服务机构!



  我所作为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公共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以下几类服务:
  一、培训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创业辅导等各类培训;
  二、创业创新服务: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辅导,以及为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显示提供各类服务;
  三、管理咨询服务:提供商业模式设计、股权激励等服务;
  四、法律服务:提供合同风险防范、法律维权与援助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
  五、融资服务:提供融资、担保信用征收与评价、上市培育等服务;
  六、产权交易服务:提供信息发布、组织交易、股权登记等服务。

  凡是领取到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的企业向我所购买以上法律服务,凭券抵扣最高50%的技术服务费,最高抵扣2万元。
  此次获得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资格,充分彰显了我所的综合实力,是对我所律师专业服务能力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我所今后工作的鞭策。未来,我所将再接再厉,整合优质资源、汇聚精英律师,为客户提供符合企业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

  什么是中小微企业服务券?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简称“服务券”)指根据《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由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示范平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
  具体的补助对象:在广东省服务券发放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我省和服务券发放市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补助标准:单个服务合同用券不超过结算金额(发票金额)的50%。 每家企业在一年内申领服务券总额度不超过2万元。
  服务券领取及操作指南以佛山市工信和信息化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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