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拟任名单的公告》,我所凭借良好的企业信誉与丰富的破产案件经验,成功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三级管理人名册,成为佛山地区20家可以担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机构之一。
据悉,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清算公司三类机构。只有少数综合实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机构,在通过执业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后,才可进入名册。根据公告的规定,今后广东省新受理的破产案件将一律在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
这次入选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充分彰显了我所的综合实力,是对我所过往成绩的再一次肯定,也是对至高律师团队的鞭策,为我所继续开展破产业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我所将再接再厉,不断开拓,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