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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律所刘金梅律师接受当事人致送锦旗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8/12/4

  近日,一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给我所刘金梅律师送来了一面写着“锄强扶弱、匡扶正义”的锦旗,表达了对刘金梅律师维护正义、热诚服务的谢意。



  【案情概况】
  今年年初,犯罪嫌疑人罗某标、罗某波的姐姐及母亲与被害人一家发生纠纷,犯罪嫌疑人罗某标纠集被告人罗某森、罗某波到被害人家中,并持山刀、棒球棍、伸缩棍等工具与被害人罗某、潘某发生打斗,造成被害人罗某腹部受伤、潘某手指受伤及大门损坏的后果。经有关部门认定,涉案的道具属于管制刀具。经法医学检验鉴定,潘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犯罪嫌疑人罗某波、罗某标等对被害人的殴打伤害是破坏被害人的家门直接闯入家里进行殴打,且被害人罗某是越南抗战老兵,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虽犯罪嫌疑人在村里稍有势力,但刘金梅律师尽心尽力,多次奔波,在被害人被犯罪嫌疑人殴打后,从立案到抓获犯罪嫌疑人,再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刘金梅律师都积极与检察官进行沟通,让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顺利提起公诉。最后各被告人均受到法院审判,得到其应有的惩罚。刘金梅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代理人,为其主张的人身伤害及财产等经济损失得到法院支持。此过程经历了漫长的时间。
  最终,犯罪嫌疑人罗某波、罗某标、罗某森等人因罔顾国家法律,破坏、侵犯他人的住宅并对他人人身进行伤害,被人民法院判决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需赔偿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该判决充分展现了司法公信力、彰显了法律的正义。

  刘金梅律师在此案办理过程中虽然阻力重重,但是她认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接受委托,就必须坚定地为当事人把案件办好。她坚信,一个案件处理好了可以树立正确的社会导向,激发社会正能量。我们的社会需要正确的价值导向,法律不能冤枉好人,但也不会让坏人逃脱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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