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宗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家属带着鲜花、果篮和写有“敬业正直,高才雄辩”的锦旗来到我所,并亲手送到我所郭华寿分所主任和刘金梅律师的手中,以表谢意。
据了解,该案件的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刑事拘留。家属没有选择“找关系”,而是立即委托我所郭华寿律师和刘金梅律师介入。两位律师通过向当事人家属详细了解案情和会见当事人,掌握到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后,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随即向公安机关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一、犯罪嫌疑人对于收购的案涉的废钢筋、碎料都会事先询问来源是否合法,其对提供废品的人员事先并不了解,也无合理理由怀疑他们背后可能存在其它的违法行为,对来源的不法性并不知情,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或过失。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上午六点至七点这一时间段进行废品收购,这是正常的废品收购时间段,不存在交易非公开进行的情况,也并非是为了在人少时方便销赃而为之,对该废品是赃物一事并不知情。
三、犯罪嫌疑人是按照正常市场价格收购涉案废品,对该废品是赃物一事并不知情,也不存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知道情况后对案涉赃物愿意全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积极配合公安、协助案件侦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虽然案件尚在侦查阶段,但公安机关在接收到律师的法律意见后,决定采纳该意见,并释放当事人,让其早日与家人团聚。
案件的圆满解决,体现了律师的工作价值,锦旗上的“敬业正直,高才雄辩”,则体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我所办案律师专业工作的高度肯定。我所全体律师亦会以两位办案律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的敬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在往后的日子里,更好地服务每一位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