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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律所吴兴印主任获聘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7/6/23
  6月19日至20日,广东省司法厅在广州举行了新一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并开展初任培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公示等选任程序,我所吴兴印主任被选任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成为本届209名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之一。
  仪式上,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宣读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决定》,主持并监誓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向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在培训结束时发表讲话。
  吴兴印主任将加强法律学习与实践,依法履职、敢于监督、严遵法纪、恪尽职守,与其他人民监督员一起肩负监督司法改革的历史重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公信力的期待。
 
  科普小知识:
  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可以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广东省司法厅和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层层选拔,本届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324名,是全国选任人数最多的省份。其中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占比37%,远低于不超过50%的改革要求;执业律师占比18%,在全国属于占比较高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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