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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律所副主任郑宇佳律师受邀为全南海社会服务机构讲授《慈善法》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6/4/26
  今年早春伊始,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慈善法,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一时间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为了让全社会特别是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与公益慈善工作的组织尽快了解慈善法及其相关规制内容,受南海社会工作委员会、南海民政局、南海社会服务联会、南海慈善会等单位的联合邀请,至高律所副主任郑宇佳律师在近日为全南海的社会服务机构讲授了《慈善法》。
 
 
  授课当日,南海社会创益园的会议中心,座无虚席,来自全南海社会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及代表200多人集聚这里,聆听郑宇佳副主任的讲解。
  郑宇佳副主任以生动的串讲形式,别出心裁地将《慈善法》的内容划分为“概念、亮点、规则”三大篇章进行讲解,深入浅出地解释了“慈善活动、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服务”等概念,并剖析了慈善法的诸如“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公募权限适度放开、行政派捐被禁止”等新亮点,最后还详尽地讲解了“募捐规则、慈善捐赠规则、慈善财产规则、慈善监督规则”等慈善法明确载明的规则。获得了全体与会听课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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