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凭借雄厚的团队实力、良好的业界口碑、出色的业绩,成为首批进入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的律师事务所,同时也是佛山地区唯一一家入库的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1日, 印发《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旨在进一步用好用活现有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质量,发挥法律服务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完善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省国资委对参评律所提交的资质条件、经营业绩、专业律师、执业领域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评审和论证,最终至高律所脱颖而出,成为省国资委首批入库且佛山地区唯一入库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