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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喜获“禅城区文明窗口单位”命名表彰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4/4/29

      为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行业中所起的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4月29日,佛山市禅城区委宣传部、禅城区文明办在区供电局举办了禅城区文明(窗口)单位授牌仪式暨佛山市禅城区道德总堂文明单位专场活动,新一批共计8个文明(窗口)单位加入了禅城文明(窗口)单位大家庭。广东至高律所事务所荣获“禅城区文明窗口单位”称号,我所吴兴印主任作为获奖单位的负责人之一,应邀出席了授牌仪式,并上台接受了命名授牌。

      会上,禅城区委宣传部何文志常务副部长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各级文明(窗口)单位在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年的关键时刻,一是要充分把握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二是要常态化的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模范巡讲巡演”、“网络文明”等重点工作,以良好的状态给力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今年是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冲刺的关键之年。此次表彰活动的举办,旨在通过组织开展表彰先进、文明引导、主题宣传、交流评议等形式,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发挥文明(窗口)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创文成果的宣传力度,形成文明创建的强大合力,提升市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禅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至高律师所自去年开展创建文明窗口单位工作以来,积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积极做好律所内部文明环境的营造,定期开展公民道德讲堂活动,加强员工们的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升律师们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服务意识,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文明活动建设。此次获得命名表彰后,至高律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再加倍努力,力求再创新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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