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印经常教导自己的后辈,“身为律师,我们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事业去做。我们应该要珍惜‘律师’这个称号,并用最大的诚信去维护它。律师一定要为自己讲的话负责,为自己提供的法律意见负责,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在他看来,只要做人成功了,做事业也一定会成功的,只是时间长短而已。而这种诚信做人的态度正是他对法律之道至高无上的诠释,也是他为什么将律所起名为“至高”的原因。
如今的他再次做起时代的弄潮儿,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六年前他着手对至高律所进行改革,现在公司化管理模式下的至高律所,建有完善的“机构发展部门开拓市场、专业事务部门提供服务、后勤部门做好管理”的“专业分工,团队合作”的运营模式。在强专业强合作的协同体系下,能够为客户提供更精确的专业服务和更有效的跨专业“专家会诊”式综合服务,真正实现完美团队的一站式专业服务。此次的转型是一场挑战十足且带有阵痛的改革,这六年,他付出的努力和艰辛甚至比初创至高律所时付出的更多,最终吴兴印和他带领的团队再次实现了他们的梦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二次创业的成功”。面对未来,吴兴印依然会秉持着他对律师行业的追求,扮演着追梦人的角色,继续探索他的法律至高之道。
当问及对法大的师弟师妹就业的建议,吴兴印认为当下的律师行业更加看重的是律师的法律功底和素质,唯有对某一个领域的“精”和“专”才能够更好的在法律界立足。吴兴印在大学时代对经济法的兴趣非常浓厚,课余的时候经常跑到图书馆翻阅大量资料。毕业后他从事六年经济审判工作,对经济法司法实践各个环节都很熟悉。正是这种对经济领域的钻研使得他在从事律师职业时对经济诉讼方面拥有优势,也成就了如今的他。
毕业二十二年的吴兴印每次谈到母校都是满满的自豪感,他总是鼓舞后辈,做一个有法治担当、有法治信仰的法大人。他认为,中国法治化的进程与律师的职责紧密相关的。律师作为一个有别于公检法专门的执法机关,虽没有公权力,但它有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在中国法治进程的脚步中,吴兴印将会继续追逐自己的律师梦想,用他的满腔热情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他的贡献。
以上内容转载: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