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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律所刘金梅律师受邀为玫瑰社区居民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2/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为了社区居民更好地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推广和普及, 3月7日下午,我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部长刘金梅律师接受佛山市禅城区妇联邀请,为玫瑰社区居民开展主题为“和美家园与法同行”送法下基层的公益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刘金梅律师从立法目的、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五个方面,结合热点问题、自己接触的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详细讲解,阐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



  刘律师表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承担起对其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用正确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品行和习惯,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父母教育孩子的责任,已不仅仅是道德责任,更多的是法律责任。



  在讲座的尾声,刘律师针对社区居民的提问一一进行详细的回答,解答其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



  讲座结束后,大家以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本次讲座充分的认可以及对刘律师真诚的感谢。在本次活动中,大家态度积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纷纷表示本次讲座受益匪浅,大家深刻地认识到家庭、家教和家风的培养,以及营造家庭和睦、和谐氛围对孩子成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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