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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租户让房东免租,我能让银行免贷款吗?——疫情下金融借款纠纷领域能否适用不可抗力规则
文章作者: 陈佳娜    更新时间: 2020/3/6
  同时,根据《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的规定,对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可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就个人客户而言,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就企业客户而言,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管理、认真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等五个方面。
  根据上述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也可见,目前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予以还款期限延期等扶持政策,但并非是减免还款责任。

  
综上,无论是根据民法理论上的通说、现有判例还是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的政策,我们认为,在金融借款纠纷领域中,疫情的影响不应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作为债务人,依然需要依约还款。
  当然,根据笔者的了解,目前不少金融机构结合疫情的情况,纷纷推出相关的优惠政策或申请延期付款的文件,如债务人确实因此次疫情的影响无法及时还款等的,债务人应当咨询了解对应金融机构现时的政策,争取申请延期、续贷等,而不得有疫情发生后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产生无需还款的念头,否则不但无法争取延期还款的优惠政策,还会因违约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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